林炎臻律師


Q.

請問律師,最近我老公在外有小三,不只大方秀手機親密照片,還趁我出國帶回家來,我目前不想離婚,但想要給老公一個懲罰,可惜我並不知道小三地址,也沒有那麼多錢請徵信查,我能告得成嗎?刑法通姦罪除罪了,我還能主張自己的權益嗎?

A:

雖然刑法「通姦罪」除罪化了,但是民事上還是可以請求「侵害配偶權」的賠償喔!至於賠償的金額須考量侵害的程度、對方的經濟能力等等要件綜合判斷之,且通姦罪須要證明老公與小三有通姦行為,刑事案件成立困難度較高,民事侵害配偶權的賠償,只須要足以認定超出已婚人士與朋友的通常交往規範,並可認定配偶權已受該逾越程度之交往而受侵害即可成立賠償責任。
另外,若不知道小三的身分,還是可以針對老公單獨提出侵害配偶權的訴訟,如果有掌握姓名,或其他可以特定對象資訊,提起訴訟後可以由法院發通知持至戶政事務所查詢,但仍須有可特定對方的資訊才能鎖定查詢喔!

文/林炎臻律師

林炎臻律師於94要客訴人在江湖之⟨阿翔VS謝忻⟩侵害配偶權錄影連結分享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BYmh7v-Z5D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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