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炎臻律師


民國111年起發生之贈與,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已提高至新台幣(下同)244萬元,至於是否超過244萬元,是以贈與人贈與金額加總計算,並非以受贈人來計算金額,每年父母各自可贈與244萬元,女兒總共可得488萬元不用課稅。另外,父母贈與亦可以利用子女婚嫁時贈與,此時贈與100萬以下財物也不必課徵贈與稅。

贈與稅課稅級距及金額:

  • 贈與淨額2500萬以下者,課徵10%
  • 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,課徵250萬元,加超過2500萬元之15%
  • 超過5000萬元者,課徵625萬元,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20%

提醒您,「贈與淨額」則是指減除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後之課稅金額。
文章日期:2022/5/13(本文依據發表時有效法律及實務見解)

文/林炎臻律師

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tax-info/understanding/tax-saving-manual/national/estate-and-gift-tax/Zk0M2B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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