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炎臻律師


Q:

請問律師,警察忽然來我家門口按鈴,要我開門讓他們進家裡搜索,我該開門嗎?

A:

當然不要馬上開門!

進電影院要電影票,到兩廳院看表演也要買票入場,所以警察到你家也是要有「搜索票」,憑票入場,否則你是可以拒絕的,所以要先請他出示搜索票,並且看清楚票上記載,搜索票現在已經交由法院核發。

要注意有四種例外情形准許無令狀搜索,也就是不用搜索票就可以進入你家搜索,有哪四種呢?

一、同意搜索:也就是你自己願意讓對方進入你家搜索,這時候警察人員進入你家就是合法的搜索了。

二、附帶搜索:主要是為了警察等執法人員安全考量,在逮捕、拘提及羈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,可以無票搜索身體、隨身的物品、交通工具及立即可觸及處所,以防止隨身攜帶武器傷害執法人員,並且防止證據之湮滅及隱匿危險。

三、逕行搜索:有事實認為要逮捕、拘提、羈押之被告、犯罪嫌疑人、現行犯

在內時,或者有明顯事實足以相信有人在處所內犯罪而情況急迫,可以先無票搜索住宅或其他處所,事後再陳報法院。

四、緊急搜索:檢察官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,如果沒有迅速搜索證據會在

24小時內被偽變造、隱匿或湮滅時,可以先無票搜索,事後y再陳報法院。

 

重點提醒,民眾常詢問下面的情形:原本是不合法的無票搜索,最後似乎變成合法的同意搜索,因為一般人見到警察來按電鈴都很緊張,所以就開門讓警察進來了,該搜該看的也都已經發生了,所以後來警察問你同不同意搜索,大多民眾也都只好同意,為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爭議,律師建議您,一開始還沒有開門前,就要請警察人員出示搜索票給您確認,如果沒有搜索票,除非上面四種例外,可以拒絕警察進入,這樣才能真正的保護到自己的權益。